8月26日,平罗县召开领导干部离任集中交接会议。
交接会上,县审批局、科技局等5家单位离任领导干部在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财政局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共同监督下,将任期内各种经济事项移交接任领导干部,现场签订了《平罗县领导干部经济事项交接表》和《平罗县领导干部重点工作交接表》,确保交接事项清、重点任务清、工作责任清。
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集中交接制度,是县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,健全完善“一把手”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。规范离任交接程序,对于明确经济责任、划清责任界限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、防止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现象、确保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意义。
交接会上,离任领导本着对组织、对事业、对继任者高度负责的态度,严格按照交接清单内容,从党的建设、重要经济活动、资产负债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理清交接事项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的移交,确保“交”得清楚。接任领导主动对接,把心中的疑虑、对未来工作的思考充分地与“前任”进行沟通,通过“问”“听”“看”的方式全面翔实的掌握交接事项,接过“接力棒”,保持工作的无缝衔接和持续推进,确保“接”得明白。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财政局和县委审计办各司其职、协同配合,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,对离任交接的主要内容实行全程监督,确保交接工作内容不漏、程序规范、责任清晰,共同推动离任交接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此次会议的召开,标志着平罗县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化、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,为平罗县今后常态化、规范化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,有助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。